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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负责人就我校《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新闻中心 2014年03月05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日前研究通过了《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于嘉林教授。  

  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此项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为什么要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

  答: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研究生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仅允许对专业学位等部分类型和录取类别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并不在收取学费范围内。

  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我校的《办法》有何特点?

  答:我校《办法》的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1)与我校现行的资助标准比较,所有研究生享受的奖助金额将均有提高;为体现激励机制,对学习工作成绩优秀的研究生资助水平提高幅度更加显著。

  (2)与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资助制衔接,继续实施研究生助研津贴政策。与现行规定比较,导师应为博士研究生提供津贴的最低标准不变,应为硕士研究生提供津贴的最低标准有所降低。

  (3)文件具体规定的学生类别范围内的在校研究生同步提高奖助水平,新、老博士研究生标准相同,新、老硕士研究生略有差别,学术学位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的实际资助水平相同。

  (4)根据我校实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等因素,由学校出资补足国家按照3年学制拨款与《办法》实施所需经费的差额。

   我校《办法》中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面有多大?

  答:《办法》中对研究生的资助包括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三助”津贴六个部分的内容,在文件具体规定的学生类别范围内,其覆盖的比例分别为:

  (1)国家助学金: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学校助学金: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全部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学校助学金。其中所有博士研究生(包括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大部分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校助学金将与学费持平。这个助学金项目是我校特有的,目的是缓解缴纳学费对同学们待遇的影响。

  (3)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业成绩优秀的部分研究生。在2014年《办法》启动实施的时候,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得一、二等奖的比例约为在校生总数的60%,并将随着国家拨款、学校财力增加逐步提高。

  (4)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比例约为在校硕士研究生的3%,博士生的5%。

  (5)校长奖学金: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共20名。

  (6)“三助”津贴

    助研津贴:全部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 助管/助教津贴: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数量设立岗位。

   为何要设立“学校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答:与完善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衔接,《办法》中学校出资设立学校助学金,用于支持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并保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主要按照攻读学位的层次和入学类型来资助。而“学业奖学金”则主要用于改善研究生的生活条件,提高待遇水平,将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综合情况,通过竞争性评选获得,以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

   《办法》对博士生、推免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有哪些倾斜政策?

  答: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激励,以鼓励优秀同学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直博生或选拔硕博连读生:

  (1)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博士生、直博生和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可直接获得学校助学金,用于缴纳相应数额的学费;

  (2)一年级直博研究生和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可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文件(财教[2013]220号),考虑到与我校硕士两年制的衔接,故《办法》规定“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生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办法》实施后,对新生和在校生有不同吗?

  答:《办法》自2014年9月新学期开始实施,原则上在扣除了学费等因素之外,博生新生和老生所获得的实际待遇相同,硕士生略有差异。按照国家规定,2014级入校的新生需要交纳学费,并根据具体入学类型、就读的学位层次及综合成绩获得不同内容及等级的奖助学金;2014年9月以前入校的非在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不用交纳学费,并可根据就读的学位层次和综合成绩获得不同内容及等级的奖助学金。除学校助学金外,就读相同学位层次的新、老生奖助学金的等级、标准相同。

   《办法》实施后,对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有不同吗?

  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文件(财教【2013】19号)要求和北京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办法》中确定现阶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6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为适应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的区别,故《办法》中“学校助学金”对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资助额度有区别。因此,在平衡学费与学校助学金差额因素后,且其他各种奖助学金及“三助”政策相同的情况下,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际资助标准是相同的。

   《办法》实施后研究生的待遇一般能够达到多少?

  答:根据测算,在扣除所缴纳的学费后,不计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按照奖助金评选结果,研究生可能得到的资助金额范围大体为:

      硕士研究生:5600元/年—13600元/年

      博士研究生:24000元/年—32000元/年

   来我校就读的港澳台研究生是否也按照新的《办法》执行?

  答:按照国家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接受研究生教育,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以上学生中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可参照《办法》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并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评选。

   《办法》实施后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学校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办法》实施后原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是否继续评选?

  答:原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不再设立和评选,一并纳入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体系。企业或个人出资以教育基金方式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将按照出资人意愿和规定的条件评选,可与上述各项奖助学金重叠发放。

   《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奖助学金将如何评定?

  答:除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将按照《办法》中规定内容执行以外,研究生院将就其他类型的奖学金和“三助”岗位管理制定专门文件,经学校批准后于2014年9月具体实施。

   如果同学和老师们想了解《办法》的其他细节、得到解读,应当与哪个部门联系?

  答:可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处的焦老师联系,邮箱jwj@cau.edu.cn;电话:62734934。

      详细阅读>>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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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于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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