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解决”不如努力“应对”

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22日 报道浏览次数:

  叶敬忠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自2002年开始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学术研究和媒体报道的重要主题,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十余年过去了,持续的城乡不均衡发展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留守儿童问题呈强化之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从2004年的约2000万增加至当前的6100多万。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新的问题却不断出现。留守儿童自杀、溺亡、遭受性侵、越轨犯罪等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

  留守儿童现象是现代化之殇

  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与其说是家庭分离之痛,倒不如说是中国现代化发展之殇。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通常的解释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这不仅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户生计水平。借用经济学者的话语,城乡迁移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它是农村家庭在进行权衡计算之后理性选择的结果。然而,农村留守家庭沉重的生活现实果真是家庭自主选择的结果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是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尤其是,通过城乡壁垒的松动和对城市偏向的发展政策将农业劳动力引向城市,以便“现代部门”能够以廉价的工资水平获得大量劳动力。农村存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仅仅是作为工业化所必需的粮食、原材料和劳动力的输出地。在资源被转向城市的同时,传统的农村也愈加受到商品化的侵蚀与挤压,对此,农民的直接感受是:在农村“什么都需要钱”。一位农村妇女说:“盖房、婚丧嫁娶、人情往来、水电、孩子上学、吃穿样样要花钱。盖房时欠下的债还没还完,农药和肥料也都是赊来的,等卖粮的时候再把钱还上,孩子上大学最费钱,到时候肯定还要向亲戚借些。”巨大的货币压力迫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得不忍受亲人分离之痛,到城市去寻找谋生之路,“在农村没有出路,得出去找钱”是农村青壮年的真实写照。

  关键在调整城市偏向的发展方式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众多社会问题之一。它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整体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目标、城市偏向的发展模式。

  然而,在短时期内,以现代化和城市化为目标的发展主义追求不可能停止,大量的农村家庭还难以在农村依靠土地和其他生计方式实现家庭生活的富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仍然需要继续向城市转移,但同时无法将自己的子女带到身边,带到城市生活和读书,因此,留守儿童现象仍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在于父母的不在场和家庭的不完整,只有儿童随父母进城且能在城市平等地生活,平等地接受教育,或者父母留在农村与儿童一起生活,才算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但是,目前这两种方案似乎都行不通,因为一方面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离不开农村的劳动力,但也无法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家庭整体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农村的收入机会无法支持大量劳动力在不外出的情况下实现家庭的生计保障。

  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调整思维,将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思维”转变成“应对思维”,即在认识到留守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的基础上,寻找一些应对措施来缓解留守儿童问题,如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行动,都是对留守儿童这样一种社会问题的应对。但是,需要始终清楚的是,对留守儿童问题,我们不能抱有任何工具化、简约化的理念。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发展和货币化生存的压力下所遭遇的家庭分离、亲情缺位是无法由社会支持活动的“工具包”能够全部解决的,即任何社会关爱活动,都不能根本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留守儿童现象的彻底化解,从长远来看有赖于一个城乡协同、权利平等、和谐交融且以“人”的福祉为终极关怀的发展模式。简单来说,这种发展模式要改变对农村和农民生存资源的挤压与攫取,还原和重建乡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是停止以“现代化”为名对农村土地、人力、资金、教育等各种资源进行的汲取,杜绝以政策手段加剧农村社会的凋敝;同时,将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真正向农村地区倾斜,以地方特色和农民意愿为前提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农村居民实现本土生活的安定富足。

  村庄没有了活力

  近年来,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绝大多数村庄没有了学校;村庄的青壮年几乎都外出打工;乡村逐渐空心化,村庄逐渐失去活力。

  自2001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导致全国大量农村小学和乡镇中学被撤销,合并到乡镇中心小学和县城中学,形成所谓的教育资源优化组合了的规模办学,出现了普遍的“村不办小学,乡不办中学”现象。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从1997年到2009年,全国农村小学数量减少一半多,平均每天减少64所。

  这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们在幼小的年纪不得不奔波于学校与村庄之间,或寄宿于学校之中。村庄撤掉学校后明显的变化是:“村里也不那么热闹了。”学校撤并之前,每天早晨都有父母叫醒孩子“上学”的温馨,每天早晨都传出学校升国旗的国歌声,每天都能听到学校里琅琅的读书声,每天都有儿童在上下学的路上三五成群地嬉闹玩耍,每天都有小朋友东家串西家串……这些由于小学校的存在而颇显活力的村庄社会,在没有了学校之后,是什么景象呢?很多村民感到的是沉闷和落寞。

  学校对乡村的作用是巨大的:学生的存在带动了社区中成人之间的交流;家长之间、家长与老师之间的互动不仅帮助儿童健康成长,也促进了社区成员之间的整合。其实,学校不仅仅是教书育人的载体,而且是该社区的文化中心。而现在的村庄,学校没有了,学校里的“先生”没有了,学生没有了。

  此外,在现在的村庄,几乎所有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了。2013年我们在河南省的村庄做调研时,想找一位未婚女青年访谈,走了十个村子都没有找到一个,大都出去打工了。若问问在城市打工的很多年轻人,他们很想回家,很想回家看孩子、看父母,但是他们也都说:“在村里待不住,没有年轻人。”

  因为村庄没有了学校,没有了年轻人,也没有文化设施、文化活动,这一切导致“村庄没有了活力”。

  亟须重建乡村活力

  应对留守儿童问题需要从各个层面开展社会支持和关爱行动,包括家庭、村庄、学校等。政府应该从政策和资源上确保家庭、村庄和学校能够发挥有效的功能,对留守儿童来说,最重要的是家庭。从家庭层面看,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父母对孩子的关心肯定超过任何人,但是他们未必能够完全认识到,孩子有自己的一整套心理机制,不只需要父母为其提供必要的经济基础,更需要父母的温暖,哪怕是日常的嘘寒问暖。有的父母甚至对自己的孩子说:“我出来挣钱不都是为了你吗,你在家不愁吃不愁穿,还想怎么样?”应该鼓励家庭做好外出后对孩子的安排,比如由老人或亲朋照顾。另外,对于外出的父母,务工单位可以允许并鼓励他们时不时回家,假如能再提供一些支持会更好。

  从学校层面看,应该采取更多措施关心留守儿童。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适当恢复被撤并的村庄小学,使留守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应该认识到,学校是乡村活力的象征,这本来是传统,现在反而成为奢望,哪怕两个村能够有一个学校,也不至于让孩子寄宿。

  从村庄层面看,应加大投入,尽可能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增加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比如篮球场或图书室等,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条件。政府部门应加强社区层面的儿童保护和社会工作,在社区建立儿童社会工作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有志愿意识的年轻人驻村开展关爱活动;建立完善留守儿童社区管理机制,特别是需要建立社区留守儿童档案;通过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社区儿童工作,在丰富留守儿童社区生活、提供社会支持的同时重建乡村活力。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院长)

  《光明日报》 2015年8月18日 14版

责任编辑:闻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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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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