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ENGLISH

留守妇女如何走出婚姻困境

中国妇女报 2019年02月04日 报道 浏览次数:

作者 叶敬忠 汪淳玉

中国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以及伴随而来的留守人口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若以丈夫外出半年以上为标准,则我国农村留守妇女有4700万。她们和丈夫长期分居两地,这无疑会对婚姻和家庭产生重大的影响。不过学术界对于这种影响的性质以及大小并没有定论。有些学者认为夫妻长期分居会影响到夫妻的感情以及婚姻的稳定。但也有学者认为农村家庭受传统文化影响较深,农村夫妻对夫妻感情的期望值低,农村家庭的婚姻并不会因丈夫的外出而受到太大的冲击。这里我们一方面看到近十余年来农村家庭的离婚率、临时夫妻的数量确实有上升,而另一方面学者的调查又显示留守妇女的离婚意愿并不强烈,甚至与非留守妇女并无显著差异。这看似矛盾的现象背后,其实有着留守妇女更深的隐忧和困境。

遭遇婚姻危机,留守妇女不敢离婚

毋庸置疑,留守妇女的婚姻困境是明显的。这些留守妇女的婚姻困境表现为多种形式,其中最为主要的是丈夫出轨。有多少数量的临时夫妻,就意味着有多少留守家庭的婚姻面临危机。丈夫出轨后,有些留守妇女被迫离婚,还有些留守妇女死守婚姻。

小任40多岁了。她21岁时经人介绍嫁给了小李,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离婚时女儿刚8岁,儿子6岁。小李南下广州打工很成功,开了自己的小厂,还有了外遇。小任坚决不肯离婚,小李通过法院起诉了离婚。小任的娘家为小任争取到了儿子的抚养权,因小任已经结扎无法生育了。离婚后小任被安排迅速再嫁给家境贫寒的小束,并通过试管手术为其生下一女。离婚后的小任渐渐不知早晚,不知饥饱,也经常忘记给孩子们做饭,只记得自己有几个孩子,还惦记着前夫家里多年未见的大女儿。小任后来被确诊为精神分裂,每个月能领127元低保。小任婚前无精神病史,她的家人及子女也无精神病史。

小云也是被迫离婚的,她今年40多岁了,离婚时还不足30岁。她出嫁后没多久,就给前夫生了一个女儿。丈夫外出打工后有了二心。她不想离婚,但丈夫拖了一年多,没给过她一分钱。她坚持不下去,只好离婚了。离婚后她嫁给了丧偶的现任丈夫小刘。小刘的前妻留下了一个女儿。小云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之后人工流产了6~7次,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她的身体因此也垮了,种不了地,现在家里的三个孩子都靠小刘打工养活。

40多岁的小宋不识字,身体也不好,35岁时还患上了肺气肿,不能干重活提重物。她20多岁嫁给小赵后生了一个女儿,就再也没有生育了。小赵在外面打工,很有女人缘。有一个妇女本身有夫有子,还给小赵生下了一个儿子,并把这个儿子送到了小赵家里。小宋就养着丈夫和他的情人的儿子,还把这个儿子当作终身的依靠。小赵很少回来,就是寄钱寄东西回家。小宋唯一的女儿已经出嫁。

也是40多岁的小曾的境遇和小宋类似。小曾和丈夫结婚后,先后生下2个女儿、1个儿子。儿子还在哺乳期,外出打工的丈夫就出轨了。他还把情人带回了村中,让小曾成了全村的笑话。有一年暑假,丈夫让三个孩子去他那边玩。假期结束,小曾去接孩子,跟第三者产生了肢体和语言冲突。丈夫帮着第三者教训她。不过丈夫不提离婚,还一直赡养家庭。丈夫的那个情人不能生育。小曾盼着变老,这样丈夫就可能回到身边,因为老了他毕竟还是要靠儿子的。

可以看出,学者们通过大量问卷所发现的大部分留守妇女“没有离婚的念头”,实际上可能是因为留守妇女不敢离婚。很多留守妇女在家里主要提供照料服务,而且需要照料三代人(孙辈、子女和老人)。而婚姻出现危机或破裂时,常常意味着失去了生计资源,因为本来家庭收入常常主要依靠丈夫,留守妇女的家庭照料被视为不创造经济收入的。一旦婚姻破裂后,留守妇女常常被迫再嫁,而结婚对象常常是家庭比较穷的或者是离过婚,或者丧偶,或者肢体有残疾的。可见,对于主要从事照料工作的留守妇女来说,婚姻出现问题时,只要丈夫还愿意支持家里,她一般都愿意维持,这就是人们看到的所谓的留守妇女婚姻稳定的情况。留守妇女本身从事的家庭照料会使其脆弱性被婚姻危机所放大。因此,我们发现留守妇女一旦生活重心转变为主要提供家庭照料,其实际上就已经逐渐失去了独立生计的能力,面临婚姻危机的时候风险更大。此外,现在从夫居的生育制度以及父系为主的土地制度,已经将留守妇女的生存和生活牢牢地和丈夫绑在了一起。失去丈夫,意味着失去居住的权利、土地耕种的权利,甚至是看望子女的权利。居无定所、衣食无着、骨肉分离的留守妇女还往往被迫再嫁,再嫁给条件更差的男子。当我们对“小宋”“小曾”这样死守婚姻的留守妇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时,需要看到她们其实是处在一种别无选择的境地。

自立自强,留守妇女有离婚的勇气

有一些留守妇女在遭遇婚姻危机后,有勇气解除目前的婚姻。而这些留守妇女的经历也表明,敢于提出离婚的留守妇女一般都是经济上相对独立,有过务工经历或者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妇女。

小王43岁,初中毕业,父母生了4个女儿,小王的丈夫是上门女婿,目前在安徽开车,给别人拉货。小王很能干,她会骑摩托车,会跳广场舞,养了鸡、鸭、鹅、兔子、山羊,种20亩葡萄,还有点樱桃树和桃树,荷塘里还养胖头鱼、鲢鱼、草鱼等。小王之前有外出务工经历,对网络接触的时间比较长,种葡萄、养兔子和山羊等技术都是通过网络学习而来的。她在家里还开了理发店。丈夫外遇的事情是儿子告诉她的。他去父亲那里的时候发现,“爸爸天天家里有个阿姨”。她回村后就拿了结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了,现在结婚证还在法院放着。后来,丈夫改好了,也将大部分工资都寄回来。如果他再犯,“我就立马离婚”。

小王离婚的底气在于她有独立的经济收入,也有能力养育子女、赡养老人。而这种能力不仅来源于她所受的教育,也来源于她在外务工的经历。这使她的眼界较为开阔,善于主动学习,不断积累能量,改善了生活境遇。所以她在遭遇丈夫出轨时不至于“天都塌下来了”“想死的心都有了”,而是冷静处理,通过诉讼表达诉求,让丈夫清醒过来,重新回归家庭。而那些不敢离婚的留守妇女,因为自身别无选择的容忍和退让,不得不在接受丈夫经济供养的同时,也接受了一段让她们深感痛苦的婚姻。被迫离婚的留守妇女,实际上已经被丈夫抛弃。她们在婚姻市场上会因为婚史和(或)生育能力而遭受歧视,第二次婚姻的对象往往是家贫、离异或丧偶的男性,而且这样的男性也未必对婚姻忠诚。

给留守妇女说“不”的权利

通常来说,说“不”的权利是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因为这意味着人们有选择的自由和能力。而现阶段,相当多的留守妇女说“不”的权利都近乎为零。于她们而言,似乎只能拼命抱住一段不幸的婚姻,因为婚姻的尽头,可能是更加浓郁的黑暗。而这些,就是我们想要尽绵绵之力,尽量改变的现实。

我们希望留守妇女能够接触到更多外界的信息和知识,能够有自我学习的平台,并有机会将知识和能力转化为养家糊口的收入。这将极大地提高留守妇女的眼界,让她们自尊自信,并从传统家庭的束缚中跳出来,去想象不一样的未来。在这个未来中,丈夫和孩子不再是世界的全部,而自我价值的实现才是最为重要的使命。当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当留守人口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时,留守妇女的能力建设和家庭和谐必然是社会应当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之一。

(作者叶敬忠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教授,汪淳玉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

《中国妇女报》2019年1月28日报道


责任编辑:马文哲
分享到: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