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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道:县域金融差异化服务之路

中国金融信息网 2021年10月28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本报记者 张宏斌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出席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时指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数量都增长较快。目前县域平均已有8.8家银行,服务网点平均有55家;县域保险机构数量平均有11.9个,保险网点多达26个,另外,数字金融的运用也大大丰富了县域金融的供给。同时,资金成本下降比较快,目前银行普惠信贷平均利率为5.68%。他同时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尤其要在发现和满足真实金融需求和提供可以熨平经营周期和收入波动的金融服务两个方面做细做实,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综上可见,在县域的金融供给越来越充分的背景下,监管部门的要求是,要能动态把握真实需求,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提高服务的精准性。事实上,要做到“下沉”与“精准”就必须做好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服务,基于上述相关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三位农村金融领域的专家,分别是: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何广文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曾刚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张正平

《金融时报》记者:目前看,县域金融供给总体是充分的,那么,如何让金融服务在县域更精准和有效?

何广文:县域金融服务特别是县域信贷服务,从供给机构角度观察,不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县域,一个县域范围内,一般都有数家开展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一些东部发达地区的县域,一个县甚至有20-30家银行金融机构,同时,如果从县域金融业资产规模角度观察,金融业资产规模也较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县域金融供给是比较充分的。

但是,如果从金融需求角度考察,没有得到满足和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问题在有些县域还比较突出。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普惠金融课题组的调研,县域信贷需求缺口较大的群体主要是乡村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乡村新型经营主体。因而,怎么提升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是深化县域金融服务首先应该关注的问题。提升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需要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

从供给端而言,一是深化政策性信贷担保机制作用的发挥。乡村新型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它的发展在促进乡村转型、促进农户增收和防止返贫、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商业银行要求的法律意义上规范的抵押品,因而,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机制、创业贷款担保机制等的作用,对于提升县域信贷服务的有效性至关重要。二是促进银行基于新型乡村经营主体的需求进行信贷服务产品和服务机制的创新,特别是创新抵押担保品的范围。三是与乡村数字化、新型乡村经营主体数字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有利于消除乡村“数字鸿沟”的思维模式下,适度利用数字风险控制模型决策。

从需求角度而言,一是通过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税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培训,进一步促进新型乡村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经营,增强新型乡村经营主体的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模式下,不断完善乡村产业链,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能力,或者是进一步发挥乡村多功能性,促进休闲农业的发展。三是促进新型乡村经营主体、乡村产业链的数字化水平,为日益依赖数字和模型的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基础设施性准备。四是强化新型乡村经营主体业主的数字普惠金融培训,提升新型乡村经营主体业主的数字普惠金融素养,消除数字普惠金融鸿沟。

《金融时报》记者:全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有的地区还需要线下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有的则更注重数字化服务,如何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推进结合的方式,让金融服务在县域进一步下沉并填补空白?

何广文:县域乡村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数字化成为发展大趋势,银行县域信贷服务也越来越依靠数据决策,但是,乡村数字鸿沟还比较大,并且发展的区域性差异突出,因而,在大力推进银行数字金融服务的同时,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要关注线下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

为此,一是要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专业从事乡村振兴、县域金融、普惠金融等服务事业部制管理的作用,实现业务的逐渐下沉。二是提升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等,这有利于激励金融机构增加农户、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服务,但是,需要进一步研究怎么提升其政策激励的有效性。三是提升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人民银行有关于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政策,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并以低利率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三农”、小微企业,激励和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三农”和县域,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提升激励的有效性。

曾刚:县域金融的服务渠道与城市相比,目前线下渠道仍然是相对比较重要的,但从长远看,数字化、线上化服务趋势不可逆转。当前,农信机构在县域仍然是要坚持线上线下并重,线下去满足那些仍然不不适应数字化渠道的客群,要强化对他们的服务,但从中长期来看,必须要加大数字化投入,为线上化转型创造更好的条件,这同时可能还需要省联社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政策层面上,地方政府也在打通各种数据平台,建立各种农村信用信息体系,这也为数字化转型创造更好的条件。在农村金融领域,政策主要应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之上,尤其是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方面。

张正平:一方面,应持续加强监管和激励力度,例如,可对服务县域注册的经营主体和县域内的首贷户设立相应的考核指标,继续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税收减免和奖励等政策手段。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例如,要加大互联网、5G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县域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完善涉农经营主体征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等。

《金融时报》记者:当前农信社改革的方向正进一步明确,未来农信机构在县域金融的角色可能有什么变化?

何广文: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到了改革和创新关键环节的时期。但是,我认为,不论农村信用社领域改革怎么深化,其在县域金融的角色、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不会有大的变化的,即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三农”和小微、深化普惠金融服务。不过,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化,或者是随着其他金融机构在县域普惠金融服务、县域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深化,未来农信机构在县域金融的业务结构可能发生调整,这是不可避免的。要知道,满足县域金融服务需求,不仅仅是农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曾刚:农信机构自身规模小、经营管理能力相对欠缺,其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省联社和所辖行社之间关系决定着未来农信机构的定位以及其所能发挥的作用。

上一轮改革是为了化解原有农信社的风险,省联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行社提供诸如科技等系统化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讲,克服了单个小银行去发展金融科技所面临的障碍。但是,在组织管理体系上,与作为独立法人的行社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矛盾,一些不顺畅的地方需要予以理顺。因此,省联社的改革迫在眉睫,但不同省的情况差异很大,所以省联社改革也不应该是全国统一的模式,这才符合差异化发展的需要。

无论怎么改,第一,要保障农信机构坚守本源,一定要充分发挥其支持农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第二,在经营管理体制上,必须要释放独立法人的经营活力,要让行社拥有更大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的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激发行社在微观上的创造力。第三,省联社要体现更多的服务角色。目前在县域,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小银行尤其是农信机构体量偏小,难以通过自己的一己之力去完成金融科技的投入和数字化转型。在省联社的平台上,聚集了好几十家银行,其有条件提供一个整合的平台服务,但同时也可能不容易满足个别行社的个性化需求,特别是一些在全省比较领先的农信机构的个性化创新需求,因此,要基于省联社金融科技综合平台的作用,为行社提供更强的支持,以提升行社的竞争力,这也是省联社改革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张正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包括建行、工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纷纷通过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等形式下沉业务重心,县域金融市场的竞争水平正迅速加大,农信社改革也可以看作是这一背景下应对竞争的必然举措。

《金融时报》记者:从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看,在县域,金融供给主体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在有序竞合的情况下,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县域金融发展各显其能?

曾刚:近几年来,国家政策引导大型银行加强对县域普惠金融服务的力度,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之后,很多银行相继成立了乡村振兴事业部。国有大行开始下沉乡村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开始变得激烈起来。一方面,这是好事,因为供给的机构越多,机构致力于提供差异化服务,必然会推动农村地区融资的可得性会变得更好,融资成本也在下行;另一方面,竞争对很多小银行,尤其是针对农信金机构形成一定的挤压,大机构的资金成本及技术层面的优势明显,会对农信机构固有的客户群体形成一定的竞争和冲击。

竞争本是件好事,差异化监管同样也很重要,农信机构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会是农村金融中非常重要的参与者,因此,维持一个可持续的、良性的发展环境非常重要,一方面要促进农村金融有效供给进一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要维持农村金融市场整体的规范和稳定,二者不可偏废。

张正平:首先,各类县域金融供给主体应该构建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基于对自身优势和竞争对手的分析,明确在县域市场的业务定位,构建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其次,相关部门应设置差异化的政策引导金融供给主体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例如,针对不同类型的县域金融供给主体,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的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奖补政策等。

《金融时报》记者:未来针对县域金融发展,监管政策的趋势将有什么变化?

曾刚:近年来监管推动大行下沉,这会在合理的范围内促进竞争。客观讲,大行和小行之间竞争优势上是有明显差异的,大行除了资金成本和技术层面的优势,在一些政策层面也具有较强吸附优势。但在此过程中,小银行不可避免地受到挤压,进而可能在部分领域引发过度或无序竞争,这就需要通过差异化监管形成更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环境。

对此,监管部门在今年已专门出台了相对完善的差异化监管框架,下一步就是如何在地方推进落实,在实践中突出差异化监管导向。

张正平:县域金融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未来监管政策应侧重三个方面:一是在服务乡村振兴这个目标的基础上,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差异化、合理化的监管考核要求;二是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竞争水平的提升,监管需要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三是大力加强对数字金融、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能力,需要在政策引导、监管标准制定、监管手段调整、监管方式升级等方面进行优化。

中国金融信息网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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