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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农村新报 2021年08月27日 报道 浏览次数: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朱启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四条指出,应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 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农户经营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风险最小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但也应看到小农户经营存在的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以否定农户经营为代价,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是有效途径,现代农业需要现代高素质的农民。高素质农民既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建设美丽乡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乡风文明和有效治理的主体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乡村人才队伍就是要围绕高素质农民来建设。

高素质农民哪里来

总结乡村人才振兴经验,就高素质农民而言, 以下三个来源最为有效:

第一,把承包户就地转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表明,目前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是承上启下的重要群体,不仅留得住、用得上,还会影响下一代的职业选择。他们有承包地,有农业情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把他们培养成家庭农场经营者、乡村致富带头人或农业科技能手的效果最好。

第二,人才返乡。叶落归根、告老还乡、反哺桑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从乡村走出来的“城市人”,有知识、有文化、有资金、有见识、有管理经验,还有为家乡作贡献的情怀和返乡创业的愿望。支持他们流转荒地兴办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乡村人才培养效果。

近些年,新乡贤在很多地方成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来源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重视新乡贤群体的存在,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上给他们留下一条返乡的路,示范影响更多的人,不失为乡村人才振兴的有效途径。

第三,人才下乡。近些年,有一批“新农人”,他们放弃城市生活,怀着深厚的乡村情怀与农业责任,自愿、自发到乡村承包耕地发展“高效农业”,推广“有机种植”,兴办农业企业,尽管比例小,但在理念和技术普及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效果。

除此之外,国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强调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产业,特别在种业、加工物流业、新型服务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有巨大发挥作用的空间。

如何培育高素质农民

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首先,需要优化高素质农民形成的社会环境。目前尚缺乏高素质农民形成的制度环境,如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时常受到威胁、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成本过高、农业支持精准性有待提高等,影响和制约适度规模的形成。农民靠农业增收依然困难,导致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不足。此外,农民的社会地位得不到体现,歧视农民的社会心理氛围依然存在。要把农民变成让人羡慕的职业,尚需要从政策支持、收入水平、生活环境、社会尊重等多方面优化社会环境。

其次,需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就目前而言,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过程尚未完成,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迁移依然是主要趋势。乡村人口减少不意味着乡村的必然衰败,而是为留在乡村的农业经营者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是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契机。城乡融合,一方面要为乡村流入城市的人口创造融入城市的环境,另一个方面要为愿意下乡从事农业经营的人才提供在乡村发展的条件,这样才能推动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

其三,实施有效培养方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都肩负着培养高素质农民的职责。要增强高素质农民培养的有效性,必须认识农民教育的特殊性,制定出符合农民和乡村特点的培养方案,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乡村人才。在教学内容上,除了各类实用技术的传授,要特别重视新发展理念、农业特点和现代产业知识的教育,重视提高对乡村价值和乡村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培养途径和方法上,要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手段,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相结合。特别是对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要注重示范的作用,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只有了解高素质农民的特点和需求,才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农村新报》2021年8月号

注:《农村新报》(《湖北日报农村版》)是湖北省唯一一张专门指导、服务全省“三农”工作的党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管、主办。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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