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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RCEP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

21财经APP 2022年01月05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新年伊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RCEP是目前全球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其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其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协定内容涵盖关税减免、贸易便利化、服务投资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等广泛领域。RCEP协议生效后,已核准成员国之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到2030年RCEP有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同时生效后中国近30%出口可以实现零关税待遇,涵盖了中国1.4万亿美元的贸易额。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RCEP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货物、服务、投资开放承诺叠加,该协定生效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和统一的经贸规则将大幅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也为稳定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提供制度保障,加速商品、技术、服务、资本流动。在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加剧世界经济风险、“逆全球化”、全球供应链震荡的背景下,RCEP经过8年谈判如期生效,不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新力量。

RCEP的生效对我国农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协定成员中,东盟、日本、新西兰等都是重要的农业大国或区域,中国与东盟、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等农业经济贸易合作发展空间巨大。RCEP的实施将为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带来机遇。

从中国与RCEP成员相互的农业投资现状看。RCEP成员国是我国农业投资的重要地区,亚太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国家和澳大利亚、新西兰是中国涉农企业走出去的主要目的地。其中,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新西兰、泰国和新加坡均是中国在亚洲投资存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根据《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分析报告》(2019年度),我国在RCEP国家农业投资存量约占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的四成。长期以来,我国与RCEP成员国间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合作关系紧密。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分别由2001年的36.1亿美元、88.1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440.3亿美元、356.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4.1%、7.6%。2001-2011年我国对其他14国总体保持了贸易顺差,2012年首次出现逆差(14.3亿美元),2019年逆差增至87.6亿美元。

RCEP的实施将为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带来发展的潜力和机遇。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和对外投资。日本是我国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在RCEP协定中,我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关税减让安排,历史性地打开日本农产品市场。同时,我国在原有中国—东盟和中韩自贸区基础上取得新的产品开放待遇。这些都为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带来新的机遇。另一方面,为我国农业对外投资提供了更加稳定、开放、透明、便利的环境。东盟国家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做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幅压缩涉农投资领域的限制措施。如泰国取消了禁止外资进入大米种植、牲畜饲养、蔗糖加工等领域的规定,允许乳制品制造、淀粉产品制造、通心粉制造等行业外商独资;越南取消了对外资从事水产品加工、植物油加工和乳品加工需使用本国原材料的限制;印尼将椰子肉加工、腌鱼熏鱼等水产品加工从禁止外商进入清单移除,改为允许外商合资。

中国与RCEP缔约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合作关系长期紧密,且总体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农业在市场、资金、技术、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将带动整个RCEP在农业经贸领域的合作朝着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要抓住RCEP机遇,推动我国农业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政府、行业和企业要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政府要搭建协定成员之间的投资洽商平台,推动RCEP的生效和自由化;行业组织和协会为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形势信息,提供对外投资的培训,引导企业走出去;企业要重视农业对外投资,抓住RCEP的机遇。

第二,企业要积极拓展出口市场。熟悉了解RCEP农产品降税范围、降税幅度、降税过渡期;调研目标市场消费规模、市场容量、需求特征、主要竞争对手,准确定位目标市场;重视提高技术设备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目标市场的消费偏好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参加线上线下的行业展会、借助境外衣产品展示中心和“海外仓”等平台途径,广泛结识客户、获取市场信息,拓展对外投资渠道;注意对RCEP协定原产地规则的把握,熟悉相关国家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便第一时间利用协定。

第三,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农业对外投资要面对海外市场不可预知的政策风险、全新的商业环境, 以及巨大的文化差异鸿沟, 需要大量的通晓国际市场、东道国投资环境、文化习惯并有经营管理经验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

第四,谋划区域内产业链价值链布局。紧跟国家战路、紧扣主营业务,在战略战术层面明确定位,加强对RCEP成员国农业资源、产业发展水平、农业投资开放承诺等基础信息的研究,找准合作伙伴;第五,调整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方式,培育农业服务贸易等新业态。利用RCEP项下东盟等成员农业服务市场扩大准入的机遇,和这些国家开展农业技术合作、农业机械化合作等农业项目,促进优质衣药、农机、农技走出去,在助力国内农业增值增效的同时,提升我国在全球农业服务贸易领域的影响力。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贸易系主任,“一带一路”国际农产品流通产业创新院常务副院长;章润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裴韬武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专栏文章。)

21财经APP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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