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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放生,生出了什么问题?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 2022年11月01日 报道 浏览次数:

目前长江流域监测到的30种外来鱼类,总体来看还没有形成规模很大的种群,所以危害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我们需要特别重视这些问题,因为相关风险可能会很高,危害也有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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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外来鱼类会挤占本地鱼类的生存空间,比如说吃小鱼,吃鱼卵,这会导致本地鱼濒临灭绝,甚至是绝迹。

有一些外来物种是本地种的近缘种,它会进行杂交,这样的话产生基因污染。

有一些鱼类可以寄生到本地鱼类的身上,造成危害,比如说现在珠江流域的罗非鱼就已经入侵长江流域了,甚至在有一些江段形成珠江鱼类的优势种群。

长江流域里放生几条鱼,能有什么大问题?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 危起伟:不能小看这个问题。因为鱼类相对来说是低等的卵生生物,卵的数量很大,成千上万,甚至是数百万个,条件适宜的时候,繁殖力是非常惊人的,会呈几何级数增长。再加上岸线很长,管理上也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到位, 老百姓也比较缺乏科学的常识,不知道该放什么不该放什么。盲目随意放生之后会对生态带来很大破坏。

我国特有的一些“本土鱼”,为什么也不能放生?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 危起伟:我国地域辽阔,内陆分成七大流域,有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这些流域实际上是独立的,虽然黄河有鲤鱼,长江也有鲤鱼,种类都是一样的,但是它的地理种群不一样,其遗传基因有差异,也不适合进行交叉放流。当然我们人工育种的遗传改良种,更不适合放到天然水域里面去。

规范民间放生行为,还应该怎么做?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 危起伟:我个人认为,第一是要强调立法,要建立民间放生的行为规范。第二,要对水产养殖的外来种加强逃逸管理,不同层级的部门,中央的,地方的,不同专业的部门,农业的、环保的,还有进行生物多样性管理的,大家的职责分工要比较明确。更为重要的是,老百姓的科普知识还比较缺乏,要进行更为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这是更重要的。

科学合理的放生制度如何建立?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任大鹏: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我们确实需要有一个疏堵结合的创新意识,也就是说在强化法治化治理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满足这些具有放生需求的社会公众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比如说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我们能不能划定出专门放生的区域,明确放生的品种、放生的时间、放生的方式等等。如果这样的制度我们也把它建立起来的话,可能更有利于我们对于非法放生现象的规制。

责任编辑:赵汗青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1+1》2022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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