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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刘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消费日报社新华号 2022年03月11日 报道 浏览次数:

□ 本报实习记者 闫 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谈到人工智能,很多人都不可避免地想到机器人。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器人技术也在日渐完善,越来越多的机器人被应用于工业、医疗、农业等领域。与此同时,“机器人+”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国际化大型港口的集装箱自动搬运,制造系统和物流系统连续的搬运运转,工厂内部工序间的搬运、智能分拣、自动化立体仓库、智能搬运机器人等都有机器人的身影。在这些场景中,机器人承担了高强度的体力搬运工作,在缓解搬运工人压力的同时,也助力相关产业创新发展。作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代表之一,机器人产业如何更好地发展呢?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刘昕就带来了“关于推动机器人替代高强度体力搬运作业的提案”。他表示,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机器人科技创新能力,探索多种便捷模式推动机器人替代高强度体力搬运工作业,重视培育智能搬运机器人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

刘昕介绍,“该提案是由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提出,参考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王光辉教授团队对全国十多个省份及城市调研获得的数据,再结合我搜集的国内相关资料和开展的一些调研活动后撰写提交。我是第一提案人,提案联名的还有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严之尧、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等多位委员。”

“我国近年来机器人产业发展呈阶梯式增长,营业性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机器人产业已基本形成了从零部件到整机再到集成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工业机器人已在国民经济52个行业大类、143个行业中类广泛应用。”刘昕介绍,应用装卸搬运机器人在仓储物流过程中进行货物装卸、堆垛、入库、出库等作业替代高强度体力工作,环境恶劣、高危场所作业,对保障人身安全、改善劳动环境、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节约材料消耗以及降低生产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高强度体力劳动搬运各种沉重货物的搬运工人,比如水泥、建筑材料、家具、器材、电器等屡见不鲜,人抬肩挑重体力搬运现象仍然司空见惯,但由于装卸搬运机器人的适应性、价格等原因,普及十分缓慢。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规定相对笼统,并未体现出对体力劳动者尤其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者有效减轻劳动强度、保护体力劳动者健康权益这一要求。

刘昕认为,为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推广应用机器人替代搬运工高强度体力搬运、高危场所和复杂环境中作业已势在必行。

对此,刘昕建议,首先要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对体力劳动者尤其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者的健康保护机制,重视开发辅助性强、操控灵活、可靠性高、设备成本低和环境适应性好的搬运机器人;鼓励相关企业通过积极使用搬运机器人,切实减轻高强度体力劳动者劳动强度、保护体力劳动者健康权益。

其次,推进机器人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对机器人重点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投入;深入研究面向机器人行业的软件算法,突破机器人离线编程、人工智能、数据融合、数据挖掘和可视化等新技术;积极跟踪机器人未来发展趋势,提早布局仿生技术、智能材料、机器人深度学习、多机协同等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推进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推进智能搬运机器人、双臂搬运机器人、楼梯攀爬机器、电动爬楼机械人重点产品的创新及应用,推动机器人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然后,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机器人科技创新能力。注重功能型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打通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通道,设立机器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在“产学研用”一体化中发挥企业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的作用;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拓宽人才成长空间,尽快打造一批胜任重大项目需要的机器人科技创新产业领军人才与工程技术关键人才;建立健全机器人创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及应用推广服务平台,促进科研成果加速转化落地。

最后,要探索多种便捷模式推动机器人替代高强度体力搬运工作业。要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器人融资租赁模式创新;重视培育智能搬运机器人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智能机器人的跨区作业提供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同时,研究出台可行措施,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机器人应用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智能搬运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融资租赁创新模式以及社会化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推动智能搬运机器人能够通过便捷订购或租赁而投入使用。

消费日报社新华号2022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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