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丨朱启臻:要营造适合家庭农场的土地政策环境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培养用好乡村人才。

如何看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做好“三农”工作的要求?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他告诉记者:“土地问题是农村发展中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吸引乡村人才的重要方面,要促进农村发展,就需要配套相应的政策,按照规律办事,为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环境。”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受访者供图

农村发展最大的问题是老龄化

朱启臻长期从事农业社会学和新农村建设的研究,他告诉记者,当前农村发展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他提出,除了少数的平原地区之外,大部分的乡村人口老龄化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土地撂荒。

朱启臻说:“像我国一些丘陵山区、半山区,人口老龄,种地也力不从心,机械化程度又达不到高水平,很多土地就面临着没有人去种的困境,这样一来,就影响到村民的收入问题,也导致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出走乡村,到外头打工,这种恶性的因果,不仅导致了的乡村的衰败,也影响到我国的农业安全。”

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维度上,如何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为农村带来的发展困境?朱启臻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创新土地制度,更好地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他表示:“土地制度是和新型经营主体联系在一起的,农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是以家庭农场为主,需要营造适合家庭农场的土地政策环境,要做到的就是不要违背基本的经营制度和农业特点,而是沿着原来农户经营这一主流方向进行创新。”

家庭农场是现有土地制度下农村发展的答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深刻的变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党的十九大上,我国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始终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朱启臻表示,这一基本制度的好处就是稳定,“但是土地稳定了,村民离开土地之后,或者种地力不从心,土地应该怎么办,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朱启臻指出,家庭农场就是答案。“当前部分乡村对于土地的利用和实践非常混乱,比如有些地方把土地收回来重新卖地、租地,把这个收入叫做集体收入,但是这绝对不属于新型集体经济。”朱启臻说,“集体经济需要靠经营,新型的集体经济应该是以家庭农场为基础,以社区为单位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这才应该是新型集体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

然而,土地的实践还需要多方合力。朱启臻观察到,我国不少乡村对于土地的实践比较混乱,这一问题导致了家庭农场的重要性无法得到发挥,进而无法吸引人才投身乡村。朱启臻强调:“要充分利用土地,把家庭农场办起来,村庄有创收了,就能把人吸引回来,国家农业安全了,村庄也有了发展,这是一个良性的逻辑关系。”

加大土地制度落地的监督和干部培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表明,要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并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朱启臻认为,这将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个好的开始。“但是,农村改革发展需要一系列政策的配套,需要具有系统的思维,而不是追求短平快的盈利模式。”

朱启臻表示,当前国内通过家庭农场经营而实现创收和发展的个例不少,但是在整体上形成制度配套、规律发展的村庄很少,他提出:“村庄要改革发展,就要配套以政策,并且按照规律来办事,为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环境,在这一方面,国家必须加大政策落地的监督工作,培训主要干部,把制度精神落实到位。”

为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环境,不仅在于乡村建设,朱启臻表示,更应该优化制度环境,让新型经营主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具有发展空间和可能。他说:“乡村建设,是给人创造一个宜居的环境,但不是吸引人才的充分条件,我们要考虑的是,人才来了要有事干,拥有一个有所作为的天地。”

一个个家庭农场形成,一个个村庄逐步实现发展,这是朱启臻所认为的未来农村发展的图景,他说:“农村发展的问题在逻辑上是很清晰的,而具体在实践上,需要更多努力。”

新京报记者 陈璐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柳宝庆

新京报网2024年3月5日


责编: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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