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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产价值 助力乡村振兴——对建设“智能化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思考与建议

思想理论动态参阅 2020年04月19日 报道 浏览次数:

张正河 中国农业大学

赵凤丽 北京绿富德科技公司

刘  猛 广州黄埔农业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的资产。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3.5万亿元,全国每个村平均约600万。如何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增添发展新活力,优化农村治理,实现全面振兴。推进这项工作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一、推进农村产权改革,优化交易平台意义重大

(一)能够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集体产权的实施通常通过集体成员民主选举的代理人进行,经常出现集体产权的委托—代理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缺位,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不完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通过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堵上集体资产流失漏洞。

(二)能够有效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反公地悲剧”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集体成员都拥有稀缺资源的排他性权利,对资源的使用不经全体许可就成为不可能而不是少数服从多数。在集体产权下,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均等权益、兼顾每一成员利益成为不变的群体诉求,但这只有达到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才能行,这样对于许多集体产权的高效实施造成障碍。因此,在集体产权下较容易因集体成员拥有较强的排他性权利而使资产使用不足,从而发生“反公地悲剧”。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要任务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完整的权能,建立产权交易平台,让集体资产能交易、能投资、能增值,实现集体经济壮大发展。

(三)能够优化乡村治理体系。集体中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小团体可能控制着集体产权的具体实施,一些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或大家族势力为了某种目的(获取私利、迫于各种压力等)暗地或强行转卖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导致村民权利益受损,造成集体上访、告状,甚至暴力事件发生。小官小贪,小官大贪,影响党组织在基层中的形象。通过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主体地位,使农村集体发展有组织、有载体,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发展现状及瓶颈

随着我国城乡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当前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提升的地方。

(一)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组织机构的灵活性需要提高。目前,各地农村产权交易所是由政府审批,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事业单位为主的非营利性机构,是以定岗定编定责为主的组织管理机制。调查结果显示,由于人员编制有限,薪资体系单一,激励机制缺乏,因此,单位在用人选人上受到极大限制;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总是有人浮于事,拖延推诿,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发生。突破组织瓶颈,需要进行制度建设,完善组织形式,提高组织灵活性。

(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内容有待丰富。通过全国各地农村产权交易所调研,发现成都和重庆农村产权交易以农村建设用地交易为主,武汉、山东齐鲁农村产权交易所以农地经营权交易为主,湖北襄阳社会资本投入建立了市场化的农村产权交易所,湖北省几乎所有市县都建立了或正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主要包括两个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指标交易。 随着市场和业务流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地交易所根据自身条件,开始拓展包括资产评估、法律服务、抵押融资、电商合作等配套服务,逐步向融合以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迈进,能更好地为农村三资管理、交易做好服务。

(三)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需要加强监管。首先,“三资”清理工作全面展开,重点在全面完成村组集体资金财务清理;全面盘点村组集体固定资产;全面清理登记村组集体资源。其次,界定集体产权,规范村组集体各类承包、租赁、出让行为。然后,运营管理集体产权,即实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基于此,实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活动,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有效管理运营好资产,确保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使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预防村集体干部因资金使用不当造成严重资产损失,更有甚者造成贪污腐败行为出现,以保护基层党员干部,防止其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水平发展不平衡、信息不对称。通过调研发现各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发展水平不一,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沿线和东部沿海省份,这些省份也是集体资产交易量较大的地方。中国的北部和西部省份交易水平发展相对较差,省一级的农村产权交易所建立数量较少。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和事后监管方面,缺少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担保体系和信息、产权查询系统,缺乏相应的便捷服务机构和市场风险的应对措施。另外,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涉及国土、房产、工商等多个部门,由于缺少信息统一汇总和发布渠道,造成交易信息不对称。由于缺少完整信息,增加需求方的决策成本和难度,也增加政府监管难度和跨部门调控难度。违规交易和隐形交易的隐患无法消除,不利于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亟待技术完善。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科学技术日益成熟,搭建智能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有了技术保障。从调研现状看,目前各大交易平台功能有待完善和提升,一是考虑政府部门监管需要,按照成本节约、高效监管原则,完善技术架构。二是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市场需要公开、透明、完整、真实不可篡改的的交易信息披露。

三、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高效管理措施及建议

结合中国农业大学的学术研究、广州黄埔区、北京海淀区、大兴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创新模式和北京绿富德科技公司的做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组织队伍。建设智能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需要高效的管理机构。借鉴广州黄埔区经验,设立区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单位,即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完善,确保管理有序,责权分明,执行有力,既能补上机构运转不灵活的短板,又能发挥组织队伍管理高效性和协同创新能动性。对内深挖潜能,对外适应市场发展,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切实发挥组织和队伍优势。

(二) 加速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通过调研,了解到地方交易所现行制度建设比较宏观,随着市场发展和组织队伍完备,需要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在宏观制度的框架下,需要完善流程制度、培训制度、财务审计制度、资产评估及分配制度等;具体表现为制定农村集体工程交易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电子凭证设计、农村集体交易程序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培训工作管理等工作制度。制度既是“责任和约束”,又是“保障和依据”;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规范体系,是组织管理要求,是市场发展需要,是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保障。

(三) 丰富交易内容,提升管理水平。面对现有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形式简单、内容单一,交易不活跃现状,需要丰富交易内容。农村集体资产内容丰富,分为资金、资产、资源,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而资源性资产又具体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集体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资产。这一庞大的资产内容,通过确权、分配、运营将产生极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运营好这笔巨大的集体资产,需要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功能。

(四)促进科技赋能,完善监管流程。应用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做支撑,建设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数字化智能网络平台,以“信息化管理、大数据平台、全方位监控、实时性预警”为目标,按照“一个平台,多个系统”的标准,建成集资产台账管理、集体资产交易、财务核算及公开、工程交易、三资监控、成员管理、清产核资等业务功能为一体、数据共享的综合性平台,实现“区、街镇、农村集体”三级全覆盖,大幅度提高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效率性和准确性。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系统平台是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管的有效方式。区块链是基于去中心化的理念,具有分布式节点存储和信息不可删除、方便追溯的特性。区块链本身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可以在保证资产数据记入区块链后,参与区块链的参与者都能透明的看到其中每个环节信息,最大限度对资产信息进行加密保护。使得数据信息天然具有身份和所有权,既保护用户隐私,又保证资产数据的安全性。

智能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能够实现对资金、资产、资源数据的实时统计分析,帮助政府及时监管并提供决策依据。数据报表实时公开,资金财务状态透明、资产资源产权明细,账目清晰等。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保护基层领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惠及民生。

(五)加强金融服务,提高资源配置。目前农村集体产权中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规定,仅在试点区县符合条件下,才能进行抵押融资。集体组织经过多年探索,创新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先后进行盘点集体资产价值,确权分配明细,拓展投资渠道,瞄准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收益,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另外,农村集体资产中的土地是资产证券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集体资产真正变成资本,如何让农民从中得到实在的收益,需要加强针对性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工具有待丰富创新,资源配置完整有效。

不论从理论学术上推导,还是北京、广州、上海、成渝的实践,都证明,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为产业发展提供经济支撑;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治理环境;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技术和制度保障;有利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收入稳步持续增长;有利于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为实施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要素准备。

附件

广州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分析

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农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广州市黄埔区于2012年下半年率先在广州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平台(以下简称“三资”平台)建设工作,经过6年多的规范运行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认可。广州市黄埔区下辖16街1镇,28个村委会、32个转制社区,77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61个经联社、717个经济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约317.02亿元(不包括土地),其中货币资金约210亿元、固定资产约39.47亿元,全区农村集体净资产总额约141亿元;2019年农村集体总收入约30.65亿元,比2017年增加约5.49亿,增长率约22%。2019年净收入约21.76亿元。2019年农村集体股份分红总额为29.96亿元,人均股份分红1.76万元,比2018年增加0.29万元。

(一)黄埔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县”。经过不断探索和提高,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认可,于2016年12月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县”。

   (二)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效益凸出,集体收益显著提高。自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成立,通过区“三资”平台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项目共5098宗,交易总额约195.39亿元, 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通过区“三资”平台成功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项目共812宗,交易总额约25.64亿元。“三资”平台已成为黄埔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

(三)近6年来,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整体持续稳中向好,集体收入和资产总额实现了“六连涨”。2014-2019年集体收入分别为14.82亿元、17.34亿元、18.39亿元、20.9亿元、25.05亿元、30.65亿元;2014-2019年资产总额212.31亿元、218.41亿元、224.71亿元、269.79亿元、288.26亿元、317.02亿元。村民最关心的分红同样实现“六连涨”,2014-2019年黄埔农村集体分红分别为9.49亿  元、10.54亿元、19.07亿元、20.31亿元、26.15亿元、29.96亿元。

(四)打破禁锢,开放思路,助力乡村振兴。黄埔区“三资”平台打破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本地化”的惯例,引导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活动遵循市场规律运行,为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竞争氛围,较大限度引入优质企业(经营者)参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活动,例如南岗社区万达合作项目,预计每年为农村集体增加收入2100万元,激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作潜力,为壮大黄埔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动力。又比如玉树留用地合作开发项目由高新区投资集团竞得,项目涉及农村集体留用地面积约226亩,计划总投资约36亿元;鱼珠湾海丝创新项目涉及占地总面积14057㎡,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该项目通过区“三资”平台公开引入合作方广州福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上两个项目是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立足于黄埔发展实际,推动辖内产业创新与转型升级的又一重点项目,为黄埔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添砖加瓦。

(五)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民主管理意识,规范民主决策程序,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据各级信访部门和纪检部门反馈,平台运行6年多来,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信访件或投诉信的数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大部分农村集体实现“零信访、零投诉”的目标。“三资”平台已成为黄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对强化基层干部和农村集体成员的民主管理意识、规范民主程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的阳光化交易和“三资”的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确保了农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北京海淀东升镇探索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路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北京郊区以城乡结合部地区为重点,启动了乡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集体资产变股权

海淀区于2002年开始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东升镇于2002年开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2010年,东升完成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十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关村东升科技园的运营主体博展股份社就是其中之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农民带着资产进城的目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服务能力,释放生产力。同时通过改革极大调动了股份社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了资产的增量增质,提高了效益;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进了专业化的人才、团队、体制,提高了集体资产的质量,提升了收益,解决了劳动与资产的分配关系。

(二)市场主体地位的确认

但股份经济合作社没有法人主体地位,无法参与市场化竞争。2016年起东升博展股份社与北京市农经办的农村改革工作专家就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大集体经济股份权能等问题深入探讨,形成《东升镇博展股份合作社(东升科技园)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转型依法保障农民和集体合法权益,鼓励农民带着资产融入城市。深化农村组织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精神,于2019年6月正式取得了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该登记证的取得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了平等的市场竞争地位,体制的变革促进了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民主法制落地就是促进社会法治的落地,也标志着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开启了新的篇章。

有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下,各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东升科技园的设计、运营、管理达到理想状态,集体资产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且符合北京整体规划。

北京大兴集体资产多权管理模式

一是集体内部明确落实三权,落实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在占有权方面,大兴区结合改制时点、转非时点、人员类型、资产类型等因素,形成“分时分类赋权、民主议事定权、劳龄一次兑现”的股权分配方式,发放股权证,进行股东登记,进一步落实好占有权。在收益权方面,采取分红为主、实物分配为辅的方式。在有偿退出权方面,现阶段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主要探索股东个人内部转让和集体赎回两种方式,受让人持股份额采取上限控制。受让人最终所持有的总股份,不能超过本组织总股份的3%,且不能超过成员股东平均股份的5倍。

二是家庭内部共享一权,即继承权。在完成整建制农转非且资产清晰的股权固化村,开展股权家庭内部继承试点。成员股东死亡后,股份可以继承,且不受上限限制。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按其所持股份获取收益,但不因受让股份而增加其投票表决权;继承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权利义务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实践中,大多数村规定非成员继承人只享受收益权,不享受民主管理权;无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所持股份列入集体股。目前,大兴区51个村发生股权继承2065人,继承金额约1.8亿元。

三是对外融资审慎探索两权,即依托金融力量开展股权抵押、担保制度设计。大兴区与北京银行围绕股权估值认定、质押登记程序、风险防范三个主要环节进行重点研究,股权抵押价值测算以股权预期收益为依据。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防范多头质押,并将还款与相关分红、补助、租金分配等现金流关联,对出现风险的股权由村集体配合开展股权收益权转让。

《思想理论动态参阅》第47期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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