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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科学普及丨三分钟认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微信号 2021年06月16日 报道 浏览次数: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长期以来将科普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以政府与行业需求为导向,以严谨、专业的科学态度,不断夯实各领域科普工作的科学基础。2020年,学会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食司委托承担了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科学普及项目,针对消费者亟需了解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科学常识和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撰写了11篇消费提示类的科普文章。即日起,学会将对这些科普文章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三分钟认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医食品科学普及第一期

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初认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下文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1. 基本概念

从概念上来看,特医食品有两方面的特性,一是有特殊医学用途,可以面向对膳食或营养素有一定需求的特殊人群,这是其功能;二是属于食品范畴,需要与药品区分开,这是其性质。

特医食品针对的人群包括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对营养素或膳食有特殊需要的特定疾病状态人群。

2. 如何选购

看产品名称。选购时应看清楚产品名,如“xxx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xxx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xxx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看产品注册信息。在进行相关产品购买时,首先可以先看注册批号,特医食品的注册批号是“国食注字TY+4位年号+4位顺序号”。

二、不同类别特医食品的适用人群

特医食品主要分为:适用于0-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适用于0-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食用。其主要分为6个类别,分别如下: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适用于乳糖不耐受婴儿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适用于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适用于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

●母乳营养补充剂: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其主要分为3个类别,分别如下:

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如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等;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医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三、特医食品的法规管理情况

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发布,界定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发布,界定了非婴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概念与分类。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将特医食品从药品中划出,并将其归为食品。2016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实施,从此,中国特医食品的生产及市场准入有法可依。在此之后,中国特医食品行业相关政策逐步出台,中国特医食品行业开始走向规范之路。

目前,我国对特医食品的管理采用较为严格的注册管理方式,需要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技术性审评,这也充分保证这类食品的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临床效果。

主笔专家: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特殊食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车会莲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微信号2021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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