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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与中农大研究院(苏州)、中农新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资环学院 2021年07月09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本网讯 7月1日上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长江生态环保集团长三角分公司、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苏州)、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研究院二楼多媒体厅举行。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长三角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帆、市场部副主任杨刚、项目主管周明明、项目主管杨思远、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苏州)院长李季、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跃国、副总经理侯鹏博等领导嘉宾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俞仕福主持签约仪式。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长三角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帆致辞,他表示:今天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的日子!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三峡集团流淌着红色的血液,横亘于长江的三峡大坝,背负着保护长江中下游安澜的重要使命。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与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苏州)、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项目上理念高度契合,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充分发挥各方在资金、资源统筹、研发、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为共同推动环太湖地区生态环境的治理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苏州)院长李季致辞,他表示:在这特殊的日子里,签订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响应习总书记指示、落实韩副总理批示,整合资源,打好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这一政治战役。二是发挥各自优势,占据先机,及早谋划布局,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三是借“十四五”开局之势,打造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与产业高地,纵向衔接和拓展农村污水、河道淤泥、湖泊治理等领域,横向辐射长三角区域以及东部地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出积极贡献。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长三角分公司、中国农业大学有机循环研究院(苏州)、中农新科(苏州)有机循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强强联合,将助力环太湖地区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和能源清洁化、智慧化提升,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示范案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签约仪式上,现场出席的领导及嘉宾共同观看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典”线上直播。

责任编辑:姜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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