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策源地,是国家与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高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骨干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全体师生的重要回信中对学校寄予期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关键问题,深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动力。这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为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集中发力。
一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当前,国家已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列为高校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学校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构建了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了与转化实际贡献相匹配的分配机制。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披露机制,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信息挖掘、对接撮合等服务,强化科技成果的供需对接和精准匹配。同时,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优化技术转化流程与工作规程,加强宣传报道,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二是增强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能力。有效整合专利申请与授权、技术转移转化、股权管理、企业孵化等事务,探索建立“一门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模式,建设学校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概念验证专项资金(基金),开展高价值科技成果孵化、概念验证等项目。
三是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机构聘用专兼职技术经理人,通过多种途径引育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对于技术作价入股的项目采取“服务收费+股权入股”等模式深度参与成果转化与孵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转化-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四是加快建设概念验证平台,推进中试能力体系建设。支持学院、教授团队与企业、创投机构及地方政府联合建设概念验证平台,建立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整合创新资源建设一批中试与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可靠性验证等服务。
五是畅通校地、校企高层次人才流动渠道。鼓励和支持学校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入股的方式创业,健全科技副总、技术顾问等柔性流动制度,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通过建设产学研合作平台,吸引企业高层次人才到校担任“创业导师”“产业教授”,将产业最新需求和技术难题直接带入校园,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的创新生态系统。
综上,在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实践中,我们将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部署和全领域布局,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努力建成架构完备、运作高效、支撑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为建设农业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素材提供:社会服务处
编辑:马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