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我们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总结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践经验,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为关键点,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以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关键政治要求和根本制度优势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供思想武装和实践遵循。教育农村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刻领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归根结底就是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党的初心使命,激发党员干部带领亿万农民群众协力加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活力。
强化班子建设,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有效机制。市县两级更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头戏,花大精力来抓,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不重视“三农”的书记不是好书记,抓不好农村工作的书记不是称职的书记。要完善考核督查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就是从根本上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包括农村工作领导机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以及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等,涉及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以及组织体系等多个领域。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引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保障以及千百万干部同心同德的合力支撑,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确保在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强化基层基础,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要成为群众致富的领路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成为战斗堡垒。”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首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自觉。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工作中的短板,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其次,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机制。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健全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安排,探索推进有益于乡村现代治理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组织日常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满足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再次,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效能。强化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增强带头致富、化解纠纷的服务本领,抢抓发展机遇、巧抓政策落实,强调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最后,释放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活力。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能够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功能,有效带领广大农民群众以及各类村级组织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合力。
强化管理监督,严管厚爱广大村干部。“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村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一线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实践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先锋和骨干。作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培养、重点选拔和严格管理,培养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村干部,有助于提高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增强乡村治理的效能和可持续性,从而化解农村基层矛盾,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9年以来,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快速推进,已由不到60%提高到90%以上,村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凸显,村庄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趋势也更明显,基层监督体系完善的现实要求也更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保证村干部队伍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引领广大农民群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乡村治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有效实现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协商民主是村党组织在领导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充分实现。村级议事协商是有序组织村民自治活动和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基本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推进农村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关键落实措施。村级议事协商是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中逐步确立并发展起来的。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行性和规范性,2020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对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有关要求,民政部出台《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指导1000个行政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创新实验活动。此后,结合各地自身的实践成效,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纷纷出台了《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实施方案》,指导县(区)政府制定本地区的村级议事协商事项指导目录,以此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积极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自治管理,提高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基层监督,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查,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整治农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关乎民生福祉,关乎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最初一步和关键一环,基层治理必须要延伸监督“灵敏触角”、激活监督“末梢神经”,覆盖基层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全领域。当前农村基层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着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待加强,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各监督主体间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方面有待加强;基层监督成果精准有效,熟人监督难题仍有待破解。针对这些情况,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要求,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着力解决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强调“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强调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彰显了我们党着力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和信心。
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就要进一步织牢织密农村基层监督网,要牵住责任“牛鼻子”,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在凝聚监督合力上下功夫,发挥好监督制度优势,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制度体系,确保监督执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农村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农村基层治理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的各项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落实,从而形成共同推进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的工作合力,从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
强化制度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提出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要求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指出了“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的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丰富和创新了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四下基层”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诉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作为制度底盘的“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亲自倡导并大力推行的工作制度,既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理论创举,更是人民至上、固本强基、推动发展的有效实践经验,其关键在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狠抓任务落实。首先,提高党在农村工作的成效,增进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到基层;其次,“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工夫”,调查研究到基层;再次,针对群众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重,信访接待下基层;最后,用精准举措和务实成效将问题发现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现场办公下基层。从而真正了解人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力量下沉,在党群干群的密切联系中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团结奋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以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大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明
供图: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明
编辑:刘铮
责编:范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