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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

党的文献微信公众号 2021年06月15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历来是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方面。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开展理论学习的情况,学界已有诸多研究。但既有研究大多考察理论学习的整体特点或聚焦于党校教育这一途径,对覆盖面更广、效果更显著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专门探讨则较少。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从整体上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我们党探索创办了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并普及推广。对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提升理论素养的主要途径是组织方式简便、教学内容灵活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研究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创办背景、实践经验和实施效果,对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仍有启示意义。

一、创立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掌政权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生活的重任。面对新任务、新考验,必须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然而,一些党员理论准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新党员“思想作风极为不纯,还没有来得及给以有计划的教育训练”,这说明,从整体上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成为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与马克思主义政党要求存在差距

列宁指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注重理论武装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要求。新中国成立前,紧张的战争环境严重制约了党员进行广泛系统的理论学习。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关于理论教育的制度,缺少适当的初级和中级的理论学习资料,缺少理论教员和指导自修的顾问”等一系列限制,党内理论教育工作较为薄弱。

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内一些调查也深刻反映出加强理论教育的紧迫性。1948年 11月,冀中边缘县委联席会上举行干部学习测验,有同志竟对“何谓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清楚,对应该联合谁、由谁领导,很多人都不知道。1951年 8月,《解放日报》开展的相关讨论也显示,个别党员对党的性质还有错误认识。这些调查是对当时党员理论水平整体情况的一个反映,凸显出理论学习的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有了相对稳定的环境,但仍存在轻视理论学习的现象。比如,1950年 6月,邓小平在中共重庆市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指出,西南局“有些同志不重视学习,陷于事务主义的泥坑,不能经常吸收新的营养”。1950年 8月,在北京各机关学委会代表座谈会上,中共中央宣传部主办的理论刊物《学习》杂志副总编辑林涧青系统总结了党员对理论学习不重视的现象:一部分老干部有畏难情绪;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好高骛远,看不起“社会发展史”一类的“小册子”;也有些新参加工作人员不了解理论学习的意义,将之看作“负担”。

1951年 3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明确指出,“理论学习的不发展,经验主义倾向的存在,正是目前党内一部分干部对于党的政策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工作中缺少坚定性和远见,缺少对于新鲜事物的敏感,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想的根本原因”。这些情况表明,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是一个极端重大的任务”。

(二)客观实际条件对全党理论学习途径的制约

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大部分党员干部不能全面脱产学习。如果只靠业余自修,就容易出现“学习内容无计划和重复凌乱”“只靠小组漫谈而无人讲课、无人辅导”等现象,影响学习成效。而理论教员的短缺和党校容量的有限,也制约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途径的选择。

1954年 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全党各方面的高、中级干部,调入党校轮训”,进而明确了党的干部轮训制度,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级党校同时进行:高级党校即中央直属马列学院,负责轮训党的地委正副书记、专员和相当于这一级以上的高级干部,当时全国实际应入马列学院干部约 7500人,每年应训 600至 800人,教学能力充足时可到1000人;中级党校有 7个,由原来 5个中央局党校(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和山东、华南 2个分局党校组成,负责轮训地委委员、县委正副书记、县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当时全国实际应入中级党校干部约 4.6万人,7个中级党校加起来每年应训不足 3000人;初级党校负责轮训县委委员、区委正副书记、区长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可以看出,虽然有三级党校保证,但每年轮训人数占比不高,且主要针对高、中级干部,远不能覆盖所有党员干部。也就是说,各级党校的轮训并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全党理论学习的需求,大多数党员干部提升理论水平需要依靠各地更易开展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来实现。

(三)对革命战争时期党的理论学习和教育经验的继承与创新

即使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仍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教育,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比如,延安时期,我们党制定颁布了《延安在职干部教育暂行计划》《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为在职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作出了规范。1939年 6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强调:“党、政、军、民、学各种机关的在职干部,均应一面工作,一面学习。”1940年 3月发出的《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指示》,要求“全党在职干部必须保证平均每日有两小时的学习时间,非因作战或其他紧急事故不可耽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容与革命形势及党的任务相适应。比如,全面抗战初期,着重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学习当时中日矛盾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形势下,发动全民族抗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共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既要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又要坚决同一切动摇、妥协、投降和叛变的倾向作斗争等内容。延安整风运动中的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强调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纠正当时党内存在的一些错误倾向。延安时期在职干部理论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很强,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有力推动了当时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注重对革命战争时期理论学习和教育经验的总结,始终把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同时,结合在全国执政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正式党校的基础上,探索创办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并不断完善党内学习制度,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二、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探索与发展历程

干部业余理论学校作为正式党校的有益补充,其发展经历了地方先行探索、得到中央认可并在各地试行、全面推广等阶段。

(一)地方先行探索

为了更好满足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需要,部分地区党委开始试办起各种干部业余理论学校。比如,1951年 4月,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南军政委员会直属党委、武汉市委和湖北省委联合创办了武汉市机关马克思列宁主义夜间学校,开办后反响良好。第 1期学员有 543人,其中在职学员 534人,只有 9人是全脱产学员。全校分 3个班次,分别学习政治常识、中国革命基本问题和马列主义基础 3种科目,共同必修的有“联共政治教育制度介绍、思想方法和学习方法等专题报告”。学校开办之初曾面临很多困难:时间方面,学员和教员基本都是在职的,容易出现因忙于本职工作而耽误上课的情况;硬件方面,“夜校没有校舍及其他教学设备,课堂都是临时租借的”。但学校克服了这些困难,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学习成效。到 1951年 9月,经过 4个多月的学习,“从前感觉学习理论是‘坐得腰痛,看得眼痛,想得头痛’的人,现在变为‘坐得稳,看得多,想得远’了”。与此同时,1951年初,中共中央东北局下发《机关业余政治理论学校暂行实施方案》,对办学的原则、方针、制度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遵照这个方案,东北各地纷纷开办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短短两三个月,仅沈阳一市,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设立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就有近 1.6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反响良好。中南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先期探索表明,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在改变理论学习缺少组织的状态、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方面有着良好的效果。

(二)得到中央认可并在各地试行

1951年 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围绕加强党内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提出“用马列主义的思想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教育人民,是我们党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任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规定,“中心城市党委应试办干部理论业余学校”,并建立正规的制度。会后,在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各地开始对创办和推广干部业余理论学校进行一系列探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1953年 1月,全国各地开办各级干部业余理论学校 842所,在校学习的在职干部达 43万余人。其中华北 18所,学员 1.8万余人;东北 482所,学员 23.6万余人;西南 242所,学员 13.2万余人;西北6所,学员1800余人;中南 16所,学员 7500人;华东 78所,学员 4.2万余人。

经过近两年的试行实践,干部业余理论学校被证明是一种组织方式简便、教学内容灵活、学习效果良好的理论学习途径。比如,北京市很多党员主动要求参加干部业余政治学校,认为这是在职干部“经常的、系统的、有领导的理论教育的有效方式”;武汉市许多干部“像着了迷似的,想方设法搞一张马列主义夜校听课证。不仅礼堂座位坐满了人,连后面两旁狭窄的过道上也黑压压地挤满了人”;沈阳一些干部也表示,自从办了业余党校,“能够循序渐进,真正能系统地学点东西了”。

(三)全面推广

1953年 1月 2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应该推广举办》的社论,总结了办好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 4条经验:一是领导方面的重视和具体帮助;二是聘请足够的理论教员并给教员以经常的帮助;三是应该建立管理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专业机构和较严格的学习制度;四是干部业余理论学校设立时,应该先进行建立机构、聘请与训练教员、编写教学计划和参考资料、订立制度等具体准备工作。社论还号召,“全国省市级以上党委所在地及较中心的城市的党委宣传部,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立这种干部业余理论学校。这样就会有助于逐步地改变过去干部理论教育缺少组织制度的状态,把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水平逐步提高”。这几条经验的总结,对于之后干部业务理论学校的全面推广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1953年 4月 23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一九五三—一九五四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明确提出:“各省(市)以上党委,应有计划地举办业余政治学校(或业余党校)”,根据已有的经验,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建立以后,“理论学习就能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学习效果有显著的提高”。随后,各地掀起了创办或扩大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热潮。比如,1953年 7月,武汉市委宣传部制定了《扩大举办马列主义夜校的方案》,决定成立一个总校,下设 6个中级分校,将全部中级组的学员吸收入学,以便在统一计划、统一进度、统一领导下,全面提高中级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初级组业余政治夜校由原来的 17所发展到 93所,参加学习的干部人数倍增。1956年 1月底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工作会议提出,应多办干部业余政治学校,提高业余政治学校和学习小组的学习效果。1956年景德镇成立的市委业余政治学校,入学干部有 2594名,占全市干部总数的 58.1%。经过 3年多的发展,截至 1956年 9月,各级党组织为在职干部开办了 1700多所干部业余理论学校,数量较 1953年翻了一番,并配备了 4500多名专职教学干部,学员能够受到如同中级党校和初级党校般的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教育。

在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探索与发展过程中,中央对理论武装的高度重视,各地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再加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得以创办并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此过程中,中央对地方经验及时予以肯定并在各地试行,并帮助解决地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发展。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一九五三—一九五四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中规定,办好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教员(包括专职教员和兼职教员)和辅导员,必须设立管理教务和行政工作的专业机构”。但很多地方当时没有能力专门为此单设干部编制。为解决这个困难,1956年 2月 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拨给干部理论教育专职教员和业余政治学校专职干部编制的通知》,决定从全国行政编制内划出 9000名额拨给各地。各地在创办过程中,党委将之看作重要的政治任务,努力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比如,武汉市机关马克思列宁主义夜间学校创办过程中,各级党委在经费筹措、干部配备、聘任讲师、选拔学员等方面都给予尽量的帮助和支持。中共中央西南局一级机关党委和重庆市委分别作出决定,明确规定“组织在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为机关党支部的中心任务”。

三、创办和发展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干部业余理论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途径,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有如下几点:

统筹安排,探索专兼职结合的组织运行机制。自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发出倡议后,从 1951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将干部业余理论学校作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途径进行统筹安排。如 1951年 12月,《中共山东分局一九五二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学年制的计划(草案)》中规定,“在职干部的初级、中级理论学习,主要以业余政治学校的方式进行”,“在县以上机关实行正规的理论教育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组织结构上,干部业余理论学校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负责同志、理论教员多为兼职,例如正副校长多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或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教员主要来源于兼职讲师团,此外还请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干部作讲座,如贺龙、邓子恢、宋任穷等都曾给一些夜党校、业余理论学校讲课、作报告或担任顾问。校务干部多为专职,以免一般兼职干部因自身业务繁忙而照顾不过来,如西南局配备有相当理论水平和教学经验的干部担任教务处主任,同时在教务处下面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使之成为教务处主任的得力助手。这种专兼职结合的运行机制,一方面保证了教员的配备,另一方面使学校得到较为高效的管理。

设置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授课内容。干部业余理论学校是全党理论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授课内容上,坚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安排,把理论、政策、实际三者有机结合起来”。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和《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均强调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教育。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教学重点也集中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著作等的讲授。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为配合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苏联共产党党的建设的经验”;《关于一九五三—一九五四年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也要求,要学习联共(布)党史和列宁、斯大林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的著作。相应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就增加了这方面的教学内容。与之相配合,《学习》杂志从 1955年第 9期到 1956年第 10期,开设专栏就在职干部学习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联共(布)党史进行专门指导。

科学编班,严格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各地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在运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不同标准对学员进行科学编班。比如,北京市的干部业余政治学校根据学员的知识文化水平,分为初级班和中级班,教学内容也不尽相同。中共中央华东局直属机关、华东行政委员会、华东文教委员会等举办的干部业余政治学校则结合党、团组织和行政单位进行编班,目的是使学习组织和党、团组织密切地结合起来。同时,各地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对教学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就华东来说,华东局直属机关、华东行政委员会等一级机关的各干部业余政治学校在开学时举行入学考试,考试及格者为正式学员,不及格而程度相差不远者为旁听生。华东局直属机关干部业余政治学校有 4种管理制度:一是学习制度,“保证每周八小时学习,每周三、六以半天(四小时)时间组织上课或课堂讨论。课外由学员自己抽出时间自修”;二是请假制度,“无特殊事故不得请假;因事必须请假者,须有本单位的证明;如有紧急事故来不及请假时,事后必须补假;凡未准假而旷课两次者,给以指名批评,第三次旷课时须作书面检讨”;三是成绩考察制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读书笔记和发言提纲;每月总结一次,成绩好者,予以表扬,成绩太差而又不努力者,给以批评”;四是考试制度,“定期举行课堂考试,借以复习功课和考察成绩”。在这些制度的约束下,学员缺课率大为减少,一般的只占学员总数的 6%(大多数是因公外出或者生病),保证了正常教学秩序。

注重实效,借鉴先进的授课方式。干部业余理论学校非常重视授课效果,不断研究提升授课效果的方法。比如,北京市各干部业余政治学校要求教员不断改进讲授方法,讲授时“须指示学习的重点,阐明课程的精神实质,指导联系实际的途径”。华东行政委员会和华东局直属机关干部业余政治学校聘请的教员都是具有一定理论修养的科、处长级以上干部,有的教员为了更好地备课,曾多次听取别人讲课,并阅读人民广播电台的广播稿,从中汲取经验,并在自己写出讲课提纲后,交到教员小组会反复地研究修改,讲课后,学员普遍反映很好。除“教员讲学生听”的传统授课方式外,干部业余理论学校还引进了当时苏联采用的“习明纳尔”(Seminar)教学模式,也就是课堂讨论。这种学习模式一改过去干部理论学习不同程度存在的缺乏生气的现象,提高了学习成效。比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机关在职干部理论学校就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了这种学习模式。学员课前按照讨论题查阅资料、准备发言提纲。上课时,第一个发言人要对题目做全面、系统、有启发性的阐述,此后的发言人要对之前学员的论点、论证作出评价,对不足和错误之处给予补充纠正。老师根据讨论的情况,抓住分歧的焦点,采取点名或开展自由式争论,使讨论逐步深化。这大大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使其在预习、听课、记录、写发言提纲、讨论等各个环节都认真钻研。

综上,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汲取历史经验,创造性探索出组织方式简便、教学内容灵活的干部业余理论学校,并逐步推广开来。事实证明,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的创办和推广,符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理论教育的实际,从整体上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之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干部业余理论学校(现在一般称“业余党校”)的形式和内涵也不断发展完善,组织部门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也可开办;培训对象也不限于党员干部,普通群众也可参加,业余党校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方面仍占有一席之地,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者段蕾,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来源:《党的文献》2021年第1期

党的文献微信公众号2021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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