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乐山:应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双赢
千百年来,秸秆在农民眼里是很有用的东西,但最近一二十年突然成了问题了。此前,秸秆不管是当饲料还是做堆肥,成本都比较低,现在成本高了,农民就用不了了,虽然不让烧了,但又有各种部门推广的各种技术,可推广这么长时间,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实际上,最主要的还是成本太高,使技术很难得到推广。例如,怎么把秸秆搜集起来再储存利用?这种成本太高了,技术很难往前走,那么最后只好通过行政方法来禁烧。干部下基层蹲点,农民一看白天不行,那我就晚上烧。晚上一烧,干部晚上也得在村里看着,导致监管成本急剧上升。所以说,核心问题是成本。
如果有一个双赢的方法,比如一方面把秸秆利用起来,另一方面,相关企业用这个方式挣钱,这是最好的。就是靠市场去解决,只要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赚钱,那这个环境问题就解决了。目前看来,这种双赢还不是主流。在缺乏双赢机会的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参与,就比如说补贴。
我在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工作,生态补偿是什么意思呢?
秸秆焚烧是个环境问题,如果减少焚烧,合理利用的话,就会产生一些环境效益。秸秆焚烧本来是个环境污染的问题,农民污染了,为什么还要补贴他们呢?
其实,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污染者付费的治理方式,只适合工业园的治理。对秸秆这样的环境问题,不能应用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恰恰相反,受益者付费的方式比较成功,尤其是对于面源污染的治理,就是按照受益者付费的补偿机制。
农民种玉米,玉米棒子是当成宝贝收回去了,秸秆则一烧了之了。玉米一斤卖9毛钱,秸秆卖不了钱,假如你能让秸秆一斤卖一毛钱,也许农民就把这个秸秆卖掉了。如果一毛还不行,那就提到一毛五。只要让秸秆体现出价值,解决起来就不成问题了。
当然,具体的补偿机制、补偿路径都需要很具体的设计。
凤凰网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