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ENGLISH

多措并举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6年10月08日 报道 浏览次数:

  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制高点,《“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强调推进信息化与农业全面深度融合,信息化成为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导力量。 

   没有农业信息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在学者看来,我国农业正处于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建设的并行时期,具有较强的后发优势和叠加效应,信息化发展将有效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围绕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方向明。

  中国社会科学网: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传统农业将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国家也十分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在您看来,信息化建设对于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有何意义?

  方向明:农业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推动农业智能化和智慧化,补齐农业信息鸿沟,提高农民收入。

  从生产上看,农民等生产经营主体可以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精准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效益。比如:安徽省龙亢农场利用物联网技术,按照有机食品的理念,建设可远程实时监测的看得见的有机稻米生产基地和生态休闲观光基地,用互联网金融-众筹的模式面向消费群体进行产品营销。由于科学化管理,项目地每亩投入减少360元以上,项目经济效益达到了46万元,每亩均效益超过3000元。

  从经营上看,通过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将极大地缩短流通时间、流通距离,减少流通环节,让农民直接对接市场,让市场直接了解农产品,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仅2015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1500亿元,比2013年增长2倍以上,网上销售农产品的生产者大幅增加,交易种类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品种日益丰富。

  从管理上看,信息化建设可以让农民足不出户了解农业政策、市场信息、生产技术;让行政管理部门更加准确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管理效率。福建省农业厅实施了“12316服务提升工程”,着力于以信息化手段解决传统电话服务方式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升级后的12316服务平台集“电话语音、电脑网络、手机农务通”三种服务方式于一体,将公共服务与信息服务进村入户、与农技推广密切结合,降低了沟通成本、节省了服务时间,极大改善了服务的即时性,方便了农民、提高了效率,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中国社会科学网:当前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绩?与发达国家以及其他行业相比,农业信息化有较大差距,据您的观察和研究来看,当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还面临哪些短板和挑战?

  方向明:取得的成绩:当前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基础支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及提高。尤其是在生产信息化方面,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对农业生产的在线监测、精准作业、数字化监管等发挥了巨大作用。此外,“金农工程”的完成,使得覆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指挥调度、行政管理等重要业务的数据中心网络得以在国家及各省级、县级全面铺开,这为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支撑能力增强。截止2015年,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5%,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32.3%,农村网民规模增加到1.95亿。现如今,在农村随时随地上网已经十分普及,这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

  2)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已在农业生产的在线监测、精准作业、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应用。足不出户进行精准化操作管理、实时监控以掌握生产信息已经在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实现。

  3)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5年农产品网上零售额超过150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1.47%,而且以每年近20%以上速度增长。网上销售农产品的生产者大幅增加,交易种类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品种日益丰富。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及民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模式不断涌现。

  4)信息服务体系日益健全。覆盖部、省、地、县四级的农业门户网站群基本建成、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投入运行,“三农”信息服务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市场化推进的格局已然形成。

  短板和挑战: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正处在起步阶段,基础相当薄弱,发展相对滞后,总体水平不高。一方面,各级农业部门对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待深化,关心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另一方面,我国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建设亟待加强,农业信息技术标准和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不适应信息化要求,接收主体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此外,地区间信息建设化建设不平衡也是制约信息化服务效果的短板之一。

    具体来看:
  1)思想认识有待深化。客观来讲,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阶段,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各级农业部门对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深化,关心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
  2)基础条件建设亟待加强。农业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的手段和方式落后,农业物联网产品和设备还未实现规模量产,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等分级、包装仓储、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
  3)农业信息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体系仍需完善。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起步低,基础薄弱,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互联网普及率尤其是接入能力还较低,城乡差距较大。
  4)科技创新亟待突破。在整个农业科学学科体系中,农业信息化学科群和科研团队规模相对偏小,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比例低。
  5)基层科技人员技术层次较低,接收主体农民素质不高。在广大农村地区,基层农技人员存在技术层次较低,知识面过窄,知更新速度慢的特点,大多数乡镇农技人员只懂得一些传统的种养技术,而对于新技术、新品种等现代农科技掌握不够,对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管理科学等知识知之甚少。此外,较全国平均水平,农民的文化水平低,培训是提高农民信息化接受度的重要手段。
  6)各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不平衡。政府和科研机构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在建设时往往忽视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的差异和民本身的接受程度,提供的农业信息对于有些地区来讲已经滞后,可对于部分地区却显得超前,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信息化服务的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网:对于推动农村和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您有何对策性建议?
  方向明:农业信息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广泛渗透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 涵盖“产+销”的全过程。因此, 全面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涉及到政府的各个部门和社会的各方面, 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共建”的基本思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将农业信息化作为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和推动。全面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规划,整合农业信息服务资源、合理制定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健全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配套法规、行业标准和有关实施细则,以加强对农业信息市场和农业信息业的统一管理,为我国农业信息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性改造,搞好农业基础技术、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的研发利用。围绕增强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同时, 还应推进与国内农业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国内外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先进经验的地区之间的经验交流。
  三,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支持经营主体主动对接大的电商平台。大力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网上农产品专业市场,为农业产业基地及龙头企业、种养经营大户、农业专业协会和农工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和营销服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体系。
  四,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大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力度。积极引导电信运营商、电商、金融机构等共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组建信息进村入户全国和省级运营实体。大力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普及。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多渠道解决农户接收信息难问题。信息从业人员和信息接收者是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主体。只有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科技服务人员,采用便捷、简单的信息传递方式,方可使得农户有效接收信息,以便帮助其学习机掌握先进技术及经营理念。应增加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技术培训,将信息化培训纳入各类政府培训内容,引导他们掌握和使用信息技术。
  六,农业信息化建设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信息传播的主体和信息供给部门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的农民受体,采用不同的方式、提供不同的信息内容。一定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民所需,提供多层次的科技信息。
  记者 张杰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网对我校经管学院教授方向明的专访,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刘铮
分享到:
标签:中国社会科学网 经管学院 方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