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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合格性评估培训会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04月08日 报道 浏览次数:

 

本网讯 4月3日,由教育部国际司、学位中心主办,我校承办的“中外合作办学合格性评估培训会议”在我校国际会议中心顺利召开。教育部国际司涉外监管和办学处二级调研员王义、学位中心副主任林梦泉出席会议,我校副校长龚元石出席会议并致辞。各省(市)教育厅外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全国各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龚元石副校长代表学校向参会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的中外合作办学承载着助推 “双一流”建设和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双重使命。我校愿意与其他高校一起,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相关自评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提高合作办学整体质量。

教育部国际司办学处二级巡视员王义通报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进展;介绍了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证体系构建新举措,特别是关于增强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强化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与审批评议相关性及延续性等情况;他提到将大力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服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他讲到,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对提升单位依法办学意识,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促进合作办学质量提升,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建立“退出转型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还对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分析解读。最后,王义要求参评单位要正确对待评估工作,认真自评、如实答卷;以评估为契机,提质增效,优化升级,或酌情研究选择“转型”或“退出”,促进合作办学良性发展。

教育部学位中心林梦泉副主任就全国教育大会、《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中关于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重点解读。他讲到,中外合作办学评价要引导办学单位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贯穿到教育全过程;促进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特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将师德师风评价作为重点;推动与国外高水平机构合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他讲到,当前中外合作办学应由引进吸收向融合创新发展,向“合作更高、合作更广、监管更优、融通更强”转型升级。他总结了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在规范办学、质量管理、退出机制、提升质量等方面的成绩。他提到,我国以中外合作办学审批评议和事后合格性评估为特征的中国特色跨境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关注。他介绍了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对象、体系、程序和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论的形成,重点强调了中外合作办学评价中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最后,关于评估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政策学习,正确把握有关评估政策文件精神;二是要实事求是,真实填报自评信息和办学成果;三是要以评促建,边自评、边诊断、边改进,通过评估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冯伟哲处长作为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在下午的专题报告中,结合多年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经验和评估评审工作经验,对中外合作办学如何服务国家战略、如何辐射中方大学的学科建设、以及如何在依法依规中突出的特色、提质增效进行了经验分享。他提到中外合作办学的未来发展应在促进五类人才培养、推动大学联盟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等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他还就实际办学中资金管理、招生管理、学位授予和外聘老师等评估中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给予对策建议。

最后,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处跨境教育评估部负责人吕瑞鑫对于合格性评估的系统填报、纸质材料报送、评估工作安排、网上公示等方面的各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和答疑。

我校承办的此次会议得到了教育部国际司、学位中心、全国各省(市)教育厅和高校与会者的一致好评。(马文哲 学生记者徐小淳 摄影)                                              

背景资料:

中外合作办学合格性评估是对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规范性及办学质量开展合格性评价,是我国跨境教育质量保障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合格性评估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司统一组织,学位中心具体实施。截至2019年3月,评估工作已开展7次,共完成了对772个办学项目和39家办学机构的评估,约占全部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总数的62%,2019年参评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计98个。在各方努力下,评估工作在增强办学单位规范管理、依法办学意识,促进外方依法依规参与办学和质量监督,维护各方参与者权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马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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