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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陈青云获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统战部 2014年01月03日 报道 浏览次数:

         

统战部 供图   

  1226日,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李景田出席会议,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主持会议。我校援疆干部陈青云教授被授予第七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郭金龙首先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强调,我们要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增进少数民族群众的福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首都民族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

  王正伟高度评价了北京为全国民族工作大局做出的重要贡献,他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城市民族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代表人士工作。

  北京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牛有成宣读表彰决定,副市长戴均良做工作报告。大会共表彰140个先进集体和259名先进个人。

  附陈青云简介:陈青云,男,汉族,农学院副院长,农工党北京市委常委、农大支部主委。援疆期间,陈青云先后担任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林学与园艺学院副院长、设施农业研究所所长。两年多来,他秉承“诚心诚意、尽心尽力、积少成多、聚小成大”的理念,充分发挥“一人援疆、全家援疆、全单位援疆”的作用,始终牢记使命,坚持原则,用他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的做着实实在在的事,为新疆农业大学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由于在援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新疆自治区进行的2012-2013学年自治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评选活动中,陈青云教授被授予2013年度“新疆自治区优秀支教教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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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统战 民族